03 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9 > 03 >

学前教育阶段受教育权实现的国家限度研究

【作者】 祁占勇

【关键词】 学前教育 受教育权 国家限度

摘要】学前教育阶段受教育权是指学前儿童有接受文化教育和获得受教育物质帮助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基于学前教育权法律属性的特点,在实现与保障幼儿学前教育权的过程中,国家应尊重幼儿的学前教育选择权,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践行自由基础上的秩序价值,平衡私权与公权的关系,最大程度上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使学前教育法成为名副其实的幼儿权益保障法.

上一篇: "保教一体"的立法表达 ——以日本战后学前教育法制史为鉴
下一篇: 论学前教育立法的宗旨与原则

版权所有 © 2011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编辑部   湘IPC备05003894号 
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山湖南师范大学期刊社   邮政编码:410081